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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廣東省中山市三鄉(xiāng)鎮(zhèn)烏石村萬里路2號16卡首層
發(fā)布時間:2020-11-11 17:50:39
審計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合同名稱: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辦事處審計辦公室審計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 合同編號:442000-202011-wgs024-0003 |
甲 方: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辦事處審計辦公室 | 乙 方:中山市睿和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
合同金額:¥43,800.00 | 金額大寫:肆萬叁仟捌佰元整 |
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廣東省定點采購相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應的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保證全部按照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在本合同書規(guī)定的義務期間,向甲方履行相關服務。
3.甲方保證按照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付給乙方到期應付的費用。
二、合同標的
1.服務內容
五桂山2020年度村(居)委會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用戶需求書
一、采購項目概況:
五桂山2020年度村(居)委會財務收支情況審計
二、審計對象
1.審計主要對象是五桂山辦事處下轄的長命水股聯(lián)社、桂南股聯(lián)社、南橋股聯(lián)社、龍?zhí)凉陕?lián)社、石鼓股聯(lián)社和五桂山居委會干部在任期內行使村(居)集體及村(居)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主要直接經濟責任人。
2.村級主要負責人是指黨支部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書記、副主任。
三、審計對象的資產、收支情況
審計對象(個) | 截至2020年6月 結算數(元) | 截至2020年6月 資產總額(元) |
6 | ?7,911,801.25? | ?566,165,173.52? |
四、審計重點內容
(一)任期內村級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及財務收支、資產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任期內村級行政事項和集體經濟活動事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情況;財務收支計劃的執(zhí)行和決算情況;遵守執(zhí)行國家財經法規(guī)情況及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監(jiān)督約束機制情況。
(三)任期內村級干部收入、社員分配情況、土地發(fā)包、土地流轉、、征地拆遷、基本建設、對外投資管理和效益情況、債權債務、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及村集體福利情況。
(四)凡涉及村級主要負責人直接經濟責任、直接決策、決定和經辦的事項,涉及經濟責任人的財務收支事項,群眾反映比較大的熱點問題和舉措事項均為本次重點審計。
(五)扶貧領域、民生領域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情況。
(六)每個村(居)延伸抽查1-2個村小組財務管理情況。
五、審計報告要求
根據《中山市鎮(zhèn)區(qū)年度審計操作指引(試行)》(中審指〔2014〕68號)格式要求出具審計報告及相關附表。
六、審計服務要求及內容
1、中標人須確保一名簽字注冊會計師常駐審計工作組負責業(yè)務指導工作,其余人員須具有一年或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經驗,初級職稱以上,審計人員4人。
2、未經采購方同意,不得更換主要項目組人員。
3、中標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條列》及《《中山市鎮(zhèn)區(qū)年度審計操作指引(試行)》(中審指〔2014〕68號)等法規(guī)和配套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對被審計村(居)委會提供的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出具真實、合法的審計報告。
4、在審計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被審計村(居)委會在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財產物資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導致有產生重大弊端可能的,中標人應將其情況報告采購人。
5、中標人在審計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被審計村(居)委會的內部控制出現(xiàn)重大缺陷的,也應將情況報告采購人。
6、中標人對在執(zhí)行業(yè)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未經采購人同意,中標人不得將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泄露給采購人以外的第三者。
7、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審計工作底稿需無條件供采購方使用,并配合采購方各項工作需求。
七、時間要求
1、中標人須在簽訂合同3個日歷天內與采購人取得聯(lián)系,移交審計資料,開展審計工作。
2、完成時間:中標人必須在2020年12月25日前出具2020年度1-9月份正式審計報告,2021年中旬出具2020年度正式審計報告。
八、付款方式
2021年全部審計報告完成并經采購人驗收確認后20個日歷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總價。
九、其他要求
1、本項目投標報價應包括:投標人下屬的服務人員工資、福利、社保、服務設備、一切稅費及其他等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費用。
2、本項目由中標人承包及負責招標文件對中標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責任。
3、中標人須根據采購人每月定制的時數與天數進行工作安排,采購人有權對每月定制的時數與天數進行修改或調整。
4、中標人未經采購人批準,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
5、審計報告數量按采購人要求提供。中標人需提供審計工作全部底稿1份,審計報告紙質版4份,彩色掃描版1份,電子版1份。
十、采購單位信息
1、采購單位:五桂山審計辦
2、采購單位地址:五桂山辦事處大院
3、聯(lián)系人:羅小姐
4、聯(lián)系電話:0760-89911880
五桂山審計辦
2020年10月28日
2.人員及費用明細
| 服務人員 | 合計(元) |
蘭華圣 何柳 陳美華 應明華 |
43,800.00 |
| 合同金額(元): | 43,800.00 |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且甲方收齊乙方驗收報告及正式發(fā)票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項。
四、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結束
服務地點:廣東中山市五桂山商業(yè)街82號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2.對本合同標的服務報告進行審核確認。
3.根據市場需求和客戶需求對服務內容、標準、費用進行調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至電子化采購執(zhí)行平臺統(tǒng)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協(xié)調解決服務開展中出現(xiàn)的問題。
3.在更改服務內容、標準、費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達成雙方共識。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為本合同標的服務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資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合同款項。
(二)乙方的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書規(guī)定的義務期間,按甲方的指示進行服務工作。
2.為本合同的服務內容建立專項專業(yè)服務小組。
3.確保本合同服務小組的服務人員和負責人必須固定,如人員確需變更,須提前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
4.通過信息化建設提供真實有效的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斷提升自身服務質量。
5.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轉委托第三方。
七、驗收
乙方在提交齊全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組織驗收,服務驗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簽發(fā)《驗收報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時向乙方提出異議和投訴;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務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15個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則視為自動驗收通過。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標準進行友好協(xié)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時間內對服務進行改進,規(guī)定時間內改進結果無法得到甲方滿意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提供服務部分費用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逾期提供的服務部分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務超過十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十、其他
1.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zhí)3份,乙方執(zhí)1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簽章): | 乙方代表(簽章): |
地址:廣東中山市五桂山商業(yè)街80號 | 地址:廣東中山市中山市石岐區(qū)興中道11號興中大廈1205房(之一) |
電話:0760-88203266 | 電話:0760-88229596 |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水云軒支行 | |
賬號:726358393736 |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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